Page 408 - 松江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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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举措
(一)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认真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淘汰劣势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及绿色发展的文
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稳步推进重点项
目(行业)和重点区块的调整工作,严格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
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对列入《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
面清单》的行业企业,依法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并充分运用安监、环保、拆违等手
段,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关停退出。
(二) 加大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力度
存量工业用地盘活主要通过以下机制实施:
1. 土地收储
区政府可以划定区域,明确区域内产业用地必须通过收储进行盘活开发,并
探索“以房换地”等市场化补偿方式。区土地储备机构(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可
以根据全区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
法》,开展存量工业用地使用权收储,土地权利人也可以向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申
请土地使用权收储。
各街镇、园区可根据各地区的整体规划,认定具有盘活价值的存量工业用地,
经上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各街镇、园区协助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土地储备。
重新收储完成后,由街镇、园区根据产业发展导向和年度出让计划,并按照松
江区产业项目准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配合区土地储备中心重新开展地块出
让工作。
2. 土地使用权转让
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股权转让方式引进新项目,新引进的项目应符合我区产
业导向和产业项目准入要求。当街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简称联合社)下属集
体资产公司、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区属国资公司作为产
权转让或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时,应按下述要求执行:
(1) 盘活范围
① 街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简称联合社)下属集体资产公司主要负责本街
镇区域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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