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松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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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闻旧事 111
时有房屋数十间, 田产1000余亩。全节堂设总董、 董事若干, 为义务职;
堂内司事人员都支薪水。
入堂的嫠妇分为“ 留养嫠妇” 与“ 外恤嫠妇” 两种。
同治十年( 1871年), 地方绅士耿苍龄等兴建号舍27间, 可容百人,
开始创办留养。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 有留养嫠妇20人。1923年,
有57人。留养嫠妇入堂须有人介绍。一旦住入堂内, 则不准走出外门。
衣食都由堂中供给。中门紧闭, 闲人不得入内。开饭时, 有旁门传递。
留养嫠妇的家属, 准许随时探望。如家中子女长大立业, 愿意供养母亲,
请求出堂, 也可允许。留养的守节寡妇如果身边还有年幼的子女, 可随
母亲同住在堂内。子女稍长, 男孩则介绍他们外出就学或做小学徒; 女
孩则在堂内附设的“ 松筠女塾” 中读书, 学习刺绣、 烹饪等事, 不收费用。
光绪三十一年( 1905年), 松筠女塾改为松筠女校, 兼收外来学生, 外来
学生须缴费, 走读、 住校均可。
留养嫠妇在全节堂中的生活十分清苦, 粗茶淡饭, 没有亲情, 也没有
生活希望, 更有清规戒律的约束, 身心都受到极大的摧残。当时就有人
将她们的生活描绘成“ 无异于囚犯”。
外恤嫠妇是经人介绍, 并经过全节堂核实, 但不住入堂中, 而在家中
守节的寡妇。外恤嫠妇被分组编为“ 恤”“ 济”“ 矜”“ 贫”“ 余” 等5号, 后
“ 贫”“ 余” 号分别改为“ 备”“ 儒” 号。全节堂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每月
发给资助金数百铜钱或千文铜钱不等。据史料载, 自道光年间全节堂创
立以后, 恤嫠名额有数次扩充, 但如何才能享受恤嫠的待遇, 标准不详。
外恤嫠妇每人发有木牌一块, 牌上注明各号, 贴有格纸一张, 上面写明领
取数目, 每月到期领取资助金。该牌不得冒领或顶替, 如本人死亡, 即行
缴牌停发。
不管有任何理由, 入堂的嫠妇是不能再嫁的, 再嫁要受到严惩。自
全节堂开办以后, 没有史料提及有此类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