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松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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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松江故事

             事, 须得准许, 方可进入。
                 如果堂内婴儿已满额, 就将送来的婴儿发送给乡村私人乳妇哺养,

             称“ 外育”, 育婴堂酌付哺养费。堂中设有察婴司事数人, 轮流到四乡察
             看喂养情况, 回堂汇报。除松江府城的育婴堂外, 当时其他县、 镇有的也
             设有接婴局, 平时收得的婴儿可转送总堂, 也可留养在本地堂内, 或发
             “ 外育”, 酌情处理。

                 育婴堂中的乳母大多是中年妇女, 本来就奶水不足, 加上还有家庭
             事务, 堂中婴儿很难得到良好照顾, 大多营养不良。婴儿有病, 虽也有医
             药治疗, 但治病只是做做样子。堂中的婴儿死亡率极高, 据1948年堂中
             的统计资料, 该年收进婴儿748人, 死亡320人, 死亡率高达42.78%。

             婴儿死亡后, 尸体用石灰总瘗于婴冢, 只见累累婴尸, 惨不忍睹。
                 清道光年间, 育婴堂购得醉白池, 称“ 西堂”, 在园中辟育婴办事处,
             设征租账房、 仓廒。宣统元年( 1909年), 育婴堂开设孤贫儿院, 后改称
             广育院, 聘请教员和竹木师傅, 作为学习文化和手艺的学校。留堂婴儿

             长大后进该院, 半工半读, 可为今后谋生寻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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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社会提倡妇女“ 从一而终”。女人丧偶后, 守寡终身, 称为“ 节
             妇”。全节堂留养的对象都是贫苦无靠的寡妇。入堂以本人自愿守节,
             终身不再嫁为原则。

                 清道光九年( 1829年), 由本地士绅集资创办“ 恤嫠公所”, 嫠, 即寡
             妇。恤嫠公所最初位于城内广明桥。清道光二十一年( 1841年), 松江
             知府号召官绅士民捐款, 公定规条, 增加嫠额, 并将恤嫠公所改称为“ 全

             节堂”。咸丰元年( 1851年), 全节堂从广明桥迁至普照寺太平书院,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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