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松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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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闻旧事 117
器铁器、 生活用品、 粮食、 寿材等。典当有完好的仓储设施, 从业人员有
较高的鉴别能力。
典当办理放款期限一般是18个月, 借款人可提前还款, 也可延迟2
个月。满20个月无力还款, 又不办理展期手续, 其抵押品即被没当, 成
为典当存货, 称“ 划当”。每隔半年, 将划当的存货分门别类批售给提庄,
称“ 盘当”。
典当业放款利息为二分, 如借100元, 每月利息2元, 18个月到期应
还本息136元, 另有“ 存箱钱” 1元, 共137元。存款月息为8厘, 存款100
元, 每月付息8角。抵押的货物一般按市值50%放款, 批售给提庄按市
值70%成交, 获利颇丰。但典当也有灾祸, 如清末收当的服装, 因辛亥
革命后服装改制, 无法脱售;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黄金价格暴跌, 收当的
金银饰品器皿当户不来赎回; 日军侵华对松江狂轰滥炸, 给典当业造成
巨大损失。
清同治年间, 以经营布厂起家的金山人钱培孙, 伙同好友朱某集资
5万银元, 在松江西门外黑鱼弄口合伙开设全大典当, 业务兴盛。光绪
末年, 由钱培孙的儿子和侄子钱选青、 钱禹门等经营。辛亥革命后, 钱选
青出任松江军政府财政部长, 次年兼任松江银行监督。全大典当资本雄
厚, 加上老板的社会地位, 经营状况和信誉在松江同业中处于领先, 当时
全年营业额高达十二三万元, 执全县典当业牛耳。1937年抗日战争全
面爆发后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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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是类似于银行的金融机构, 主要办理存款、 放款、 透支、 贴现、 储
蓄、 开发庄票、 兑换、 仓库、 信托、 代理发行兑换券等业务。松江的钱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