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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5 月,随着松江取消农业税,农民上交的义务工积累、共同费和水利工
                程供水费最后三项政府性费用,全区农民实现“零负担”。5 月 18 日,松江撤销“上

                海市松江区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建立“上海市松江区政府增加农民收入办公室”,
                全面落实中央 1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推进全区农民增收工作。同年,制定《松江区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意见》,其中明
                确:取消农业行政收费,降低农业服务成本;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农增收;加大

                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和科技进步;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
                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非农业就业岗位;稳步推进农民

                社会保障,改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强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到 位。

                    2004 年,松江率先推进失地农民小城镇保险,为失地农民落实了社会保障,保
                障了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2005 年,推进纯农户“一户一岗”工作,调动各方为纯

                农户“找岗位”“跑岗位”“挖岗位”,在上海市郊率先实现零纯农户目标,5114 户纯
                农户家庭全部脱贫。2006 年,聚焦“农村 4050 人员就业”,通过有针对性的实用技

                术培训,提高技能和素质。推出政府公益性的保洁、保安、保绿、交通协管员等岗
                位,促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民实现就业,大幅度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2007 年前后,聚焦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上海市专业农民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培
                训,为松江现代农业的发展,培养了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

                营、善管理的农村经营人 才。
                    同时,松江把农民增收工作作为对镇级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的重要内容。

                2005 年,考核非农业就业率、纯农户减少率和农民收入增长率等 3 项指标。2006 年,
                考核农村富余人员就业率、农村“4050”人员就业率、新型农民培训率和农民收入

                增长率 4 项指标,保证农民增收工作落到实处。期间,松江相继出台《松江区确保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政策意见》《关于改善松江区农民就医问题的十大措施》《关于

                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松江区加快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意
                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等文件,为农民增收提供政策

                保 证。
                    从“减负办”到“增收办”,名称一变,职能转型。“减负办”是从存量中做减




                                                                    从“减负办”到“增收办”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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