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6 - 松江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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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对
               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15%的采购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


                  (四)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给予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总额30%的补贴,最高200万元。
                   对经认定的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市主管部门认
               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40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

               企业技术中心(含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
               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五) 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对新引进的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研发
               设计中心、结算中心、营运中心等),给予最高1 000万元的开办费资助。在本区租
               赁研发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购置自用研发办公用房

               的,给予最高1 000万元补贴。对存量企业升级为总部的,参照执行。其中,升级
               为市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六) 支持新兴服务业集聚

                   对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文化创意领域的重点企业,在本区租赁
               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
               500万元补贴。
                   对经认定的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经认定的
               国家、上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首次通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检
               验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6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经认定的上海
               市工业设计中心,给予4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经认定的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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