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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松江历史图志
                 三、全面实行对生产资料



                     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1. 对 农 业 的 社 会 主 义                    1953 年春,中共松江县委在城
                 改造                                    东区试办红星、长兴 2 个初级农业
                      对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                    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1954 年

                 主义改造萌发于建立农业生产互助                       春,全县初级社发展到 71 个,入
                 组。土地改革以后,中共中央《关                       社农户 1876 户,平均每社有 26.5
                 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得到                       户。1955 年 12 月 16 日, 县 委 召
                 松江广大农民的热烈响应。1952 年                    开互助合作代表会议,会后在全

                 1 月,城东区长溇乡中心村中家桥                      县掀起互助合作高潮。至 1956 年
                 自然村村民王梦来组织起松江县第                       春,全县已建立初级社 2062 个,
                 一个实行集体劳动的常年互助组。                       参 加 农 户 71791 户, 占 总 农 户 的
                 同年 3 月,陈永康串联 7 户农民也                   85.01%。

                 办起了常年互助组,陈永康任组长。                           初级社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
                 中共松江县委及时总结他们的经                        础上实行土地入股,耕牛、农具折
                 验,在全县推广。同时组织工作人                       价,生产资金统一使用,社内劳力
                 员下乡帮助农民组织互助组和解决                       统一调配,农副产品收入在扣除生

                 生产、生活等具体困难。到1952年底,                   产成本和缴纳农业税及提留公共积
                 全县已建立互助组 6298 个,参加农                   累后,实行土劳分配,纯收入一般
                 户 48492 户,占总农户的 61.3%。                按照劳动收入占 60%,土地收入占


                 130 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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