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松江70年0905.pdf
P. 83

1979 年,在调整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松江县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
            业开始。9 月,松江县发出《关于调整自留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决定按

            人口数量调整农村社员自留 地。
                1980 年,松江县委在尊重生产队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发展,首先由养殖业开始到种植业,由经
            济作物承包发展到粮食作物承包。在形式上,由“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到“定额

            包工,联产计酬”,由“联产到组,联产到劳”发展为“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等生
            产责任制,农业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1981 年末,全县 2605 个生产队中,有 90%

            相继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至 1983 年,全县基本统一了对“统一经营、包
            干分配”(大包干)责任制的认识,全县 2758 个生产队实行“大包干”和“联产承

            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分别占总队数的 11.1%、78.5%。
                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和完善,不少乡、村的农机、排灌、植保、种子等

            成立了专业公司和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队,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专业化、社
            会化的程 度。

                1984 年,县委把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农村工作重点,全县各乡镇的
            农业生产责任制得到完善。同时鼓励发展规模经营,县内涌现一批粮食生产承包大

            户。土地开始逐渐向种田能手集中,各种形式的专业户、合作农场等在全县逐步建
            立,规模经营的单位和面积逐年增加。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形成,

            促使大批务农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行成功,也
            为松江工业经济领域内的改革提供了借鉴经 验。




              入   农     链接一
              :   业                党的十二大以后,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家庭联产承
              全   改            包制普遍实行的基础上,1983 年 10 月,党中央作出决定,废
              县   革
              撤   不            除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同时成立村民
              队   断            委员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1983 年,县委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基
              建   深            层政权建设,在上半年叶榭公社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全
              村
                               县农村人民公社的政社分离工作,恢复乡行政建制,人民公社



             74   松江:70年70个瞬间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