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及目标
(一)制定依据
本方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上海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和“公益林管护”收回工作指导方案》(沪绿容〔2025〕13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松江区公益林管护事项收回实际需求制定,确保政策衔接紧密、执行有据。
(二)目的意义
本方案核心是将公益林抚育工作收回至区级林业部门统筹实施,旨在实现公益林抚育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监管,通过调整林分郁闭度,改善林地立地条件,切实优化森林空间结构,提高森林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收回内容
2026年起,由街镇组织实施的公益林抚育工作收回到区级林业部门实施。2025年公益林抚育项目,已正式立项的包括10个一般抚育项目和4个重点抚育项目,均由街镇申报实施,资金通过原路径予以保障。对尚未正式立项的公益林抚育项目予以收回。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益林抚育工作的收回统筹规划、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各街镇林业部门:作为原有管护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力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工作交接、地块排摸、项目衔接等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拖延阻挠,确保已立项项目平稳推进、未立项项目有序移交。
三、实施步骤
(一)2025年12月,区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各街镇林业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对街镇已立项的2025年抚育项目继续做好资金保障、业务指导等工作,对尚未正式立项的项目予以收回。
(二)2026年1月,与区财政局研究制定出台新一轮区级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确保后续公益林抚育资金有据可依。
(三)2026年2月至12月,有序实施全区公益林抚育项目,完成市级下达的抚育任务。
四、解读机关
本《实施方案》由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姚红军
联系电话:67650253
相关文件:《松江区公益林管护事项收回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