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政策的修订的背景与目的是什么?
松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2012年6月提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2016年2月松江区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6年5月提出建设“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新高地”的目标,2020年12月“强化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与引领”列入《松江区贯彻落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2021年5月松江区因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现行《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市监规〔202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4年9月1日实施,共8章38条,包括总则、质量提升、标准创新、认证认可、计量、知识产权、广告业和附则,共涉及29类具体支持事项。为落实松江区人民政府涉企政策体系优化工作要求,发挥松江区荣获“国务院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示范作用,在现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开展修订工作。
二、 本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共3章7条,包括总则、支持事项、附则。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设立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目的和依据、资金定义、使用原则、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支持事项,涵盖了质量提升、标准创新、认证认可、计量、知识产权,主要规定了各业务条线的支持项目类别及具体支持事项等内容,共涉及18项具体支持事项。本次修订吸收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沉睡放空条款3条,对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型企业和上海标准、各级知识产权类奖项进行了条款合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新增1条产品质量支持事项。
第三章附则,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用途、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解释权归属、实施日期进行了规定,并对实施过程中遇到上级政策调整及政策支持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了规定。
三、 本政策的新旧政策差异在哪里?
《管理办法》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区政府涉企政策体系优化工作要求,对部分支持事项,并对部分原有的支持事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删减,具体如下:
(一)调整整体框架
精简整体框架,全文共3章,支持事项集中在第二章,便于企业检索查询。
(二)调整优化支持事项
将检验检测条款划归至科委牵头政策、广告业划归至发改委牵头政策,同时进一步精简支持事项,修改与上级政策文件表述不一致的支持事项描述,并根据财政下达预算资金的总盘数额,进一步压缩了部分支持事项的扶持金额上限。
(三)新增支持事项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新增了“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最佳实践’典型案例”和“首次获得FMEA应用典型案例”的支持事项。
(四)删除支持事项
删除了上级文件规定不再扶持的支持事项和长期未使用的沉睡条款。
(五)调整文字表述
对《管理办法》中涉及“奖励”“资助”“补贴”字样的,一律改为比较中性的“支持”,以方便企业理解。
政策原文:《松江区加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