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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完善石湖荡镇村级保洁服务工作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8


1.问:本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一直以来,石湖荡的村级保洁工作都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完成,由于存在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人员只进不出管理难度大、保洁效果不佳等问题,从2015、2016年开始,各村陆续引入第三方保洁服务单位参与村级保洁工作,在提升保洁质量方面发挥一定的左右,但也存在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上一轮巡察就提出了“村级保洁监管不到位,未能对村级保洁服务外包进行统筹管理,各村服务外包标准不一,日常监管不到位,保洁实效不理想”的问题。

为了规范我镇村级保洁购买服务工作,2022年8月,镇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石湖荡镇村级保洁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府〔2022〕67号),从考核机制、项目内容、人员构成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结合巡察提出的“缺少事前审核、事中监管及事后验收的基本要求,制度操作性不强,缺乏监管的约束力”等问题,开展走访调研,实地查看保洁实效,与保洁服务第三方负责人、保洁队长、各村负责人座谈,详细了解各村保洁工作的流程、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2025年7月,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关于完善石湖荡镇村级保洁服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评估清理报告的审核意见》。意见指出:“该文件第三条中关于保洁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的规定,限制了老年人社会参与。建议以实际健康状况取代硬性年龄规定。”经研究,此次将该条内容修改为“保洁人员应具备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以实际健康状况取代原有的硬性年龄规定,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利。

2.问:本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通过理论加实践的基础,进一步优化村级保洁服务项目。主要从规范招标流程、规范项目内容、规范人员构成、规范日常管理、规范考核机制等进行管理,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保洁服务管理的目的。加强对村级保洁第三方的监管,不断完善从招标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相关程序,提高保洁服务成效。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相关文件:关于完善石湖荡镇村级保洁服务工作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