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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给予参保补贴的操作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5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乡一体化机制,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支持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关于加强民生和人才保障促进本区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沪松人社〔2018138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对本区家庭农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下简称“参保”)给予参保补贴,特制定本操作办法。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今年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鲁芳、蔡洪辉等提出了“关于修改《关于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给予参保补贴的操作办法》的建议”,建议修改完善现行政策。

收到提案建议后,20213月我委分管领导带队,种植业办、组织人事科,财政局、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全程参加调研,分别在叶榭、新浜、泖港、石湖荡和佘山等五镇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调研及个别访谈。听取镇农办主任及31个村主任或农副主任意见,期间邀请提出建议的区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同时还访谈部分家庭农场代表,共计调研、访谈了60余人次。多数与会人员认为扩大缴费补贴范围符合乡村振兴发展要求,也符合家庭农场实际需求,有利于城乡统筹融合发展。

专题调研与访谈结束后,我委与财政局、人社局进行讨论研究,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与建议后,对《关于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给予参保补贴的操作办法》(松农发〔201887号)进行修订,制定《松江区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给予参保补贴的操作办法》

二、主要内容

《松江区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给予参保补贴的操作办法》对参保申请、参保补贴申请、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做了详细,明确的说明,其中重点明确了参保申请对象、标准;补贴申请对象、标准、时间等内容。

 

 

 

《松江区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给予参保补贴的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