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1 - 松江年鉴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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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Jiang
2018 松江年鉴
平方米,2.6万套,在建87万平方米,交 (三)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
付1.3万套房屋,97万平方米。松江南 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部站基地共有市属保障房地块37个, (四)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
共计352万平方米,已开工110.4万平方 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米,1.43万套。 (孙 亭)
窗口受理: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
营运有限公司公租房受理窗口
附: 地址:乐都西路867号(行政服务
中心)2号楼2楼53—55号窗口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松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9 : 00—11 : 00 下午1 : 30—4 : 30
电话咨询:37015571
第十七章
地址: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 服务项目:申请、审核、房屋配租
楼311室
咨询电话:37736250 共有产权保障房
工作职能: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社会保障
1. 公共租赁住房—住房核查
2. 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
房)—复审、公示、摇号、选房、配售 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3. 廉租住房—复审、复核、公示、 (经济适用住房):
租金配租、实物配租(包括实物配租的 (一) 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
摇号、选房) 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
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二)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 (三)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
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 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
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
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且在 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
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
(二) 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 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含一年)劳动合同; (四) 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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