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4 - 松江年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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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改革                                   司法公开


                   5月起,区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                       2015年,区法院借助报刊、电视台、
               制改革要求,在松江报作专版宣传,并                     网络等媒体发布报道700篇;在中国法
               将立案登记制的有关规定制成展板,放                     院网、新民网等进行庭审视频和图文网
               置在立案大厅内,安排法官至导诉台先                     络直播90场。有16369篇生效判决书
               行指导分流。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                      登载上传互联网,上网率99.68%。与最

               料符合规定的当场登记立案,有遗漏                      高法院、市高院官方微博同步开展“高
               及需补正的则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法微博走基层”直播活动,一日内发
               补正事宜,提高立案效率,当场立案率                     布微博20条,收到转发及评论2700余
               98.96%。安排院、庭长现场接待46人                  条。举办法制讲座38次,开展“公众开
               次,释明法律规定、告知诉讼风险,引导                    放日”活动17次,接待各界群众800余
               当事人理性维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人。助力打造“阳光司法、透明法院”,
               依法进行诉讼费的缓、减、免共计17万                    院长参加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法眼看天
               余元。                       (沙  莎) 下”节目,以审判管理为主题与听众互
                                                     动;一名法官代表上海法院参加全国法
                        多元化解纠纷                       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获评全国法院
                                                    “十佳新闻发言人”。                 (沙  莎)
                   年内,区法院被市高院和市消保
               委共同确定为全市七家消费纠纷巡回                               接受各界监督
               审判点之一。诉调对接中心及六个调
               解工作站全年共化解委托调处的纠纷                          2015年,区法院依法向区人大及其
               10278件,调解成功率为75.55%。受                 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和司法改革情况,

               理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案件5861件, 定期报送法院信息、简报、专报等材料,
               审结5858件,平均审理天数14.86天, 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案件调撤率为86.19%。诉讼服务中                    及时向区政协通报工作动态,听取意见
               心、执行事务中心累计为近1.6万人次                    建议,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依法接受
               提供服务。“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为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
               群众提供案件查询、法官联系、诉讼咨                     众的社会监督。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
               询等服务3979次。四家派出法庭发                     建设,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
               挥联系群众的地缘优势,共审结民事                      成60名人民陪审员的增补工作,人民
               案件8989件,占全院审结民事案件的                    陪审员参与审理普通程序案件的陪审
               56.14%。                   (沙  莎) 率96.05%。                       (沙  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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