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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社社员集中出工
总农户的 99.25%。
高级社实行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统一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
分配,多劳多得”。同时允许社员拥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和少量的自留地,经营家庭副
业。高级社下设若干个生产队。在经营上社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本和超产
降本奖励、减产超本赔偿的“三包一奖制”。按季度或年度制订“生产规划、劳动规
划、财务规划”(即“三规划”),把集体经济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在管理上
采取劳力、土地、牲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即“四固定”),纯收入部分由生产队
按社员劳动工分分配。至 1957 年春,松江县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实行互助合作、建立初级社,以后又转并为高级社,在四五年的时间内,松江
的农业生产关系不断地发生变革。这一系列的变革,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
集体经济和社会主义大农业,把农民引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通过生产关系变革,
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也取得一定的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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