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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关于《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稿)》草案解读
【区司法局】关于《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稿)》草案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阅读次数:

   1、 问:此次修订的背景和目的?

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区情况,对我区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出实施意见。

2、问:原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稿)》从“总体目标”“指导原则”“总体职责与要求”“法律顾问的构成”“法律顾问的职责”“专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要求”“外聘法律顾问的聘用方式”“外聘法律顾问的资源共享”“法律顾问制度的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和监督”等方面对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提出意见。

3、问:此次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引用新的会议精神、文件依据。随着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的召开,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因此在草案中引用了新的会议精神;此外,部分原引用文件失效或重新修订,在本次修订稿中对此进行了修改。

(2)提出部分新要求。根据近年来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情况,为保证法律顾问的专业性,规制了街镇、开发区外聘法律顾问的聘用;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要求各单位、街镇、经开区对外聘法律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3)修改部分表述。因机构改革,司法所下沉至各街镇,本次修订对此进行修改,同时对部分文字表述做出了修改。

 


附草案全文: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草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