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新浜镇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开主体:新浜镇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10-30
- 发布日期:2025-10-30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 制定《关于加强新浜镇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目的是什么?
答: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相关政策精神,构建新浜镇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运行机制,改善困境儿童成长环境。
问: 该意见的保障对象和范围包括哪些?
答: 保障范围涵盖新浜镇户籍儿童。困境情形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威胁。
问: 保障工作遵循什么原则?
答: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保障”的原则,以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为核心,重点聚焦因监护问题陷入困境的儿童,加强部门协作,落实监护责任,发挥政府在危急状况下的监护兜底作用。
问: 为落实保障工作,建立了哪些工作机制?
答: 一是完善联席机制,由社事办会同多部门落实分类保障政策,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明确协同机制,各部门互通信息、形成合力;三是落实属地管理机制,依托“镇-村(居)-网格”三级网络,由村(居)儿童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问: 保障工作对各部门和基层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 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细实施排摸,组建儿童主任队伍并开展摸底排查、信息更新和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宣传相关法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舆情应对机制。
问: 该意见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是多久?
答: 自2025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4日。
问: 若该意见与上级政策冲突,如何处理?
答: 如与上级政策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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