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09Y1012024071651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石湖荡镇
- 发文字号:石府规〔2023〕1号
- 成文日期:2023-08-28
- 发布日期:2023-08-28
关于印发《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相关单位:
现将《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积极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法》(松发农〔2020〕152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高质量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建设“美丽乡村”,落实落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目标
按照“农宅美、庭院美、农田美、路网美、河道美”的总体要求,从基础设施管护,公共环境维护,村庄绿化养护等着手,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修复环境生态、营造美丽田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切实持久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创造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二、实施范围
本镇10个行政村。
三、工作机制
(一)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农业农村办负责牵头抓总,镇相关单位指导监督,各行政村具体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为具体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主体,按照本管理办法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好长效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实施细则,鼓励探索管理社会化、公司化运作模式,切实提高长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按照分工负责原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要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协调,考核督察,镇各牵头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责任,各村要认真对标对表,切实抓好任务实施和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
四、管理内容和标准
(一)农宅:无不规范外来户出租。宅内灶间整齐有序,客堂、阳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无乱堆物。屋顶无破损、无杂草、无盖物。墙面无破损、无剥落、无乱涂乱画乱招贴。
(二)庭院:庭院整齐无乱搭建(含瓜棚架)、无影响环境的私拉管线。庭院无不规范散养家禽。庭院路面平整、无乱堆物、无坑洼,无乱排放,晾衣架、洗衣板放置合理、整齐。垃圾箱排放整齐、垃圾不落地、分类整齐。
(三)农田:农田规整,田方垄正、无抛荒、田间无杂草、田内无乱搭乱建(大棚等)。秸秆综合利用、回收,无焚烧。农药废弃物规范回收、无乱扔。沟系畅通、无淤泥、无杂草、无绿萍等漂浮物。
(四)路网:村主路、支路、入户路无泥路、砂石路。路面平整无病害、无缺口,无违规侵占公共道路。主路、支路绿化配套齐全,农田林网完整、配套植株整齐健壮,无明显病虫害、无缺损。道路两侧整齐、清洁,无乱堆物、无乱种植、电线杆齐整无乱张贴,垃圾厢房整洁无乱张贴。
(五)河道:河道水质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无劣V类水土,农污出水水质达标。河道陆域清洁,河面无成片漂浮废弃物、病死动物,河内无影响水体畅通的障碍物,河底无明显污泥等。水系岸坡基本覆绿,无毁绿占绿现象,河道栏杆、河长公示牌等养护良好,信息及时更新。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无畜禽养殖,无非法渔具网簖,无非法排污口。
五、落实管理队伍
各行政村为长效管理主体,村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各行政村派专人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第三方管护单位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反馈结果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长效管理工作水平。把“门前三包”等村庄清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好村老干部、老党员的凝聚力作用,网格长的日常管理常态化作用、志愿者队伍的宣传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
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结合每月28日村庄清洁日、节假日村庄清洁行动,以“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为重点,提升农村宅前屋后、河道水系、田间地头、道路两侧、公益林地、公共服务设施环境状况。
七、经费保障及管理
(一)考核奖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农户考核奖补资金,以每年两次、每次考核1000元/户标准按考核结果下发。农户考核奖补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
(二)考核方式: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选派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根据《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农户考核标准》进行半年度考核,单次考核分值为96~100分下发1000元,91~95分下发900元,86~90分下发800元,81~85分下发700元,80分以下(包括80分)不予发放奖励资金。考核结果经公示后上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经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专班核查后再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考核时间: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两次,每次考核公示完成后在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四)考核对象:农户奖补资金考核对象以一个宅基地为单位,若有房屋出租情况,由房东和租户自行协商。
八、强化监督考核
各行政村结合本村实际,做好日常自查自改工作,设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投诉电话和定期通报窗口,加大曝光力度,及时解决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疑惑,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监督,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努力营造“农村环境人人建,建好环境为人人”的共建共享浓厚氛围。
本办法自202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今后将根据后续工作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农户考核标
准
1
附件
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农户考核标准
村 门牌号 农户
|
序号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扣分标准 |
扣分 内容 |
加分 |
得分 |
|
1 |
宅前屋后无不规范散养家禽,家禽养殖数量不超过20只,需养殖在自家小屋或庭院内,并及时清理畜禽粪污,圈养围栏整洁舒适。 |
10 |
有一处扣10分 |
|
|
|
|
2 |
农田规整,种植有序,田内无乱搭乱建,道路两侧无乱种植,无毁绿种菜。 |
10 |
有一处扣10分 |
|
|
|
|
3 |
河道蓝线范围内无毁绿占绿现象,无畜禽养殖、无乱搭建,禁止农户地笼、网簖捕鱼。 |
10 |
有一处扣10分 |
|
|
|
|
4 |
宅前屋后无乱搭乱建(含瓜棚架),无私拉管线,无乱堆物。 |
10 |
有一处扣3分 |
|
|
|
|
5 |
宅前屋后沟系畅通,禁止生活污水直排沟渠,生活垃圾丢弃沟渠。 |
10 |
有一处扣3分 |
|
|
|
|
6 |
无违规侵占公共区域。 |
10 |
有一处扣3分 |
|
|
|
|
7 |
垃圾箱排放整齐,垃圾不落地、分类整齐。 |
10 |
有一处扣2分 |
|
|
|
|
8 |
宅内灶间整齐有序,客堂、阳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无乱堆放。 |
10 |
有一处扣2分 |
|
|
|
|
9 |
无安全隐患房屋出租。 |
10 |
有一处扣2分 |
|
|
|
|
10 |
秸秆综合利用,回收,无焚烧,农药废弃物规范回收,无乱扔。 |
10 |
有一处扣2分 |
|
|
|
|
|
备注:1.农户自建小花园加2分。2.搭建小粪坑取消全部奖励。 奖励。 |
|
|
|
|
|
|
总计 |
|
|
|
|
|
|
备注:1.考核周期:实行半年度考,形成照片,台账等档案资料。
2.安全隐患由各村组织鉴定小组进行评估鉴定,落实一屋一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