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关于《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8 阅读次数:

1.问:农户考核对象是指哪些?

农户奖补资金考核对象以一个宅基地为单位,若有房屋出租情况,由房东和租户自行协商。

2.问:考核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两次,每次考核公示完成后在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3.问:考核标准是什么?

 

4.问:具体分数和金额怎么对应?

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选派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根据《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农户考核标准》进行半年度考核,单次考核分值为96~100分下发1000元,91~95分下发900元,86~90分下发800元,81~85分下发700元,80分以下(包括80分)不予发放奖励资金。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3828    

  相关文稿:关于印发《石湖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