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本实施细则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答:为落实《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松府规〔2022〕5号),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深入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登记技术合同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问:本实施细则适合哪些行业的企业?
答:企业应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科学研究和技术和服务业的企业。具体参照GB/T 4754—2017,其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小类属于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I6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研究和试验发展(M73)、专业技术服务业(M74)、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中的一类。
3.问:申请企业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松江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作为技术输出方(合同乙方)、上年度审定通过且归集在松江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总金额达到 1 亿元以上。
4.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按上年度审定通过的技术合同登记总金额的0.5‰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50万元。
5.问: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从何处下载?
答:持单位的“法人一证通”登陆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在企业主页——我的办件中查找技术合同登记记录,点击“查看并评价”,等审核完成后可下载登记证明。
6.问:申请企业需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答:(1)松江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励申请表;
(2)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3)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工商名称变更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6)企业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技术合同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