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为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印发《松江区关于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30N1012025112131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政府
- 发文字号:沪松府〔2025〕158号
- 成文日期:2025-11-12
- 发布日期:2025-11-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松江区关于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经第11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11月12日
松江区关于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高质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大松江区应对气候变化、能源结构优化、节能、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引领松江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江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完成节能规划目标
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目标和工作调度,落实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科学分解市下达节能目标,对区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双控考核和目标计划下达,全面完成能耗双控目标。
二、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1.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工业能效水平,全面推动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制度,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依法有序清退地段落后产能。
2.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围绕以智能终端、智算服务、卫星互联网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新能源设施、仪器仪表为代表的高端装备2个千亿级主导产业以及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文旅影视4个百亿级重点产业。促进集群内部联动与绿色低碳产业链深度融合,形成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互通互融的产业生态。
3.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一低”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
三、推进城乡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1.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在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建设中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在商品住宅建设中以及重点地区和功能园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进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强化系统化集成设计。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长效工作机制,开展既有非节能建筑调查,以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大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升级改造力度,推进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3.强化建筑运行能耗精细化管理。加强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综合管理,建立从能源供应到能源消费全覆盖的数据体系。强化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研究开展重点公共建筑全能耗定额管理,加强超限额建筑监管。
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
统筹推进以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光伏开发建设,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发展质量与发展规模兼顾,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专项工程,因地制宜探索分布式风电项目。到2030年,确保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五、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
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形成有一定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的虚拟电厂,切实降低电力峰谷差、平抑可再生能源波动,提升松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实现虚拟电厂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六、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组织好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绿色低碳出行月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和成果博览会。
原《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松府规〔2022〕6号)自本意见公布之日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