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住宅电梯评估大修改造更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SHSJ41-009002-20230425-0539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松市监规〔2023〕2号
- 成文日期:2023-04-25
- 发布日期:2023-04-25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松市监规〔2023〕2号
关于印发《松江区住宅电梯评估大修改造更新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消除松江区住宅电梯安全使用隐患,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住宅小区安全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现将《松江区住宅电梯评估大修改造更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江区住宅电梯评估大修改造更新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松江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提高城市运行安全和住宅小区安全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范围是使用年限满15年的住宅电梯,由电梯所有权人主动承担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的费用,政府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其他非住宅电梯、非产权房屋的电梯、私人电梯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住宅电梯评估大修改造更新的责任主体应为小区涉及楼栋的业主,小区业委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实施主体。
第四条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道(镇)根据各自职能统筹开展松江区住宅电梯质量提升及资金补贴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五条 各街道(镇)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相关小区的宣传发动和民意引导;住宅小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业委会或依法代行业委会职责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表决同意后,实施电梯评估大修改造更新。
第六条 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资金补贴。符合条件的住宅电梯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后,可以申请资金补贴。安全风险评估结论为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的,每台电梯按照评估费用的50%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台2500元。
第七条 大修改造更新资金补贴。安全风险评估结论为重大修理、改造、更新,且依据评估结论实施维修的住宅电梯可以申请补贴资金。进行重大修理的,给予总费用2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台3万元;进行改造的,给予总费用25%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台7.5万元;进行更新的,给予总费用3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台12万元。
第八条 鼓励住宅小区应用物联网技术对电梯运行开展远程监测,提高维护保养的适时性和针对性。鼓励住宅小区对电梯投保安全责任保险,提高电梯安全风险救助能力。
第九条 未纳入本办法适用范围的电梯若发生严重安全隐患或突发情况,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市级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后,确需大修、改造、更新资金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所在街道(镇)共同商议后决定。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3年5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原《松江区住宅电梯评估大修改造更新管理办法》(松市监特种〔2020〕10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