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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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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11-12
    • 发布日期:2025-11-12

    1.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申报主体有哪些?

    答:项目申报主体应当是本区范围内的符合农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扶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品牌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联合与合作,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拓展营销渠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等所需的设施设备;以及乡村旅游产品相关设施等。

    3.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的流程是什么?

    答:项目申报分为通知发布、项目申请、街镇初审、专家评审、项目批复、项目建设、项目审价、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

    4.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支持方式是什么

    答:在项目批复后,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筹集建设所需全部资金并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将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单个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审价金额的8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余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政策原文:《松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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