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粮食生产环境保护补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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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7-29
- 发布日期:2025-07-29
一、问: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提高松江区粮食生产水平,深化耕作制度改革,优化本区“水稻+”生产模式,发挥“新三三制”秋播茬口优势,持续增强粮食供给保障能力,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修订松江区粮食生产环境保护补贴管理办法。
二、问: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依据包括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粮食安全与农业绿色发展的相关精神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松江区种植业生产实际、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践及财政补贴资金绩效提升需求,形成针对性管理办法。
三、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包括:(一)补贴对象:全区水稻、绿肥、稻茬秋冬菜、冬翻、休耕生产种植户(含企业、合作社)。(二)补贴标准:水稻生产补贴最高400元/亩;秋播茬口主要分为绿肥、稻茬秋冬菜、冬翻、休耕等类型,其中绿肥和稻茬秋冬菜种植最高均为250元/亩,冬翻最高150元/亩,休耕最高50元/亩。(三)补贴发放方式:采用百分制分别从水稻生产、绿肥种植、秋冬菜种植、冬季耕翻、休耕五个方面对粮食生产种植户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发放相应的补贴金额。(四)工作分工:村(居)委会建立评分小组,按时间节点,对本村(居)所有粮食生产种植户开展评分,各街镇农业部门对村级评分结果进行初审,初审户数比例在30%以上,区级委托第三方对全年水稻、绿肥、稻茬秋冬菜、冬翻、休耕面积及质量进行复审。对各街镇上报的评分结果,区级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核,当区级核实结果与街镇上报评分结果不一致时,以区级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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