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粮食生产环境保护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5080508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5〕76号
- 成文日期:2025-07-29
- 发布日期:2025-07-29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
松农发〔2025〕76号
关于印发《松江区粮食生产环境保护补贴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镇(经开区)农业农村发展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业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粮食生产水平,深化耕作制度改革,持续增强粮食供给保障能力,结合本区粮食生产实际情况,我委修订了《松江区粮食生产环境保护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松江区粮食生产环境保护补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粮食生产水平,深化耕作制度改革,优化本区“水稻+”生产模式,发挥“新三三制”秋播茬口优势,持续增强粮食供给保障能力,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修订松江区粮食生产环境保护补贴管理办法。
一、补贴对象
全区水稻、绿肥、稻茬秋冬菜、冬翻、休耕生产种植户(含企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粮食生产种植户”。
二、补贴标准
(一)水稻生产
水稻生产补贴标准最高为400元/亩。
(二)秋播茬口
秋播茬口主要分为绿肥、稻茬秋冬菜、冬翻、休耕等类型,根据评分结果计算补贴,其中:
1.绿肥补贴标准最高为250元/亩;
2.稻茬秋冬菜补贴标准最高为250元/亩;
3.冬翻补贴标准最高为150元/亩;
4.休耕补贴标准最高为50元/亩。
三、评分重点
(一)水稻生产
主要对优化茬口结构、规范用种、规范用药、机械化播栽、废弃物综合利用、农田环境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绿肥种植
主要对沟系配套、清沟理沟、长势长相、适期播种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三)稻茬秋冬菜种植
主要对沟系配套、清沟理沟、长势长相、病虫害防控、适期播种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四)冬季耕翻
主要对耕翻深度、耕翻质量、田间墒情、按时耕翻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
(五)休耕
主要对按时开沟、沟系配套、清沟理沟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6。
四、补贴发放方式
采用百分制对粮食生产种植户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发放相应的补贴金额。
五、时间安排
稻茬秋冬菜评分时间一般为12~1月,绿肥、冬翻、休耕评分时间一般为2~3月;水稻生产评分时间为全年。
六、工作分工
(一)村(居)委负责全面评分
村(居)委会要建立评分小组,按时间节点,对本村(居)所有粮食生产种植户开展评分,并做好结果汇总、公示等工作。
(二)镇级农业部门进行初审
各街镇农业部门指导村(居)委会规范开展好评分工作,并对村级评分结果进行初审,初审户数比例在30%以上,确保评分结果的准确性。
(三)区级农业部门进行复审
区级委托第三方对全年水稻、绿肥、稻茬秋冬菜、冬翻、休耕面积及质量进行复审。对各街镇上报的评分结果,区级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核,当区级核实结果与街镇上报评分结果不一致时,以区级审核结果为准。
七、补贴发放
根据最终评分结果,村、镇逐级做好补贴申请及审核,按要求做好公示、签字盖章等工作。经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后,补贴将直接发放至粮食生产种植户银行卡内。
八、工作要求
各街镇要加强对本办法的宣传与解读,特别是对补贴标准、茬口布局安排、评分要求等有变化的内容要做到解读到位。村(居)委会要落实专门队伍,按要求严格现场评分。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把关评分结果,切实履行好审核工作职责,保障补贴资金执行到位,严禁假冒骗取、截留挪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松江区粮食生产环境保护补贴考核办法》(松农发〔2022〕47号)自动作废。
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办负责解释。
附件:1.水稻生产评分表(农业企业、合作社、散户)
2.水稻生产评分表(家庭农场)
3.绿肥种植评分表
4.稻茬秋冬菜种植评分表
5.冬季耕翻评分表
6.休耕评分表
1
附件1
水稻生产评分表(农业企业、合作社、散户)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监管部门 |
得分 |
|
1 |
茬口安排 |
20 |
实施水稻+种植(绿肥、稻茬秋冬菜)冬翻、休耕生产茬口模式(10分)。 |
水稻种植未做到应种尽种的,扣5分;不按秋冬茬口计划落实的,按不规范应用面积占比扣分,最高扣5分。 |
种植业办、农技中心、农机所 |
|
|
适时播种水稻(10分)。 |
无故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水稻播种的,扣除该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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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规范用种 |
20 |
种植本区“水稻主导品种目录”内品种和农技部门建议的用种量。 |
未经备案种植本区“主导品种目录”以外的水稻品种的,扣除该项分值。 |
农技中心 |
|
|
3 |
规范用药 |
20 |
在大面积病虫防治时不私自增减使用配送农药或使用非配送农药。不使用违禁(限)农药。 |
私自增减使用配送农药或使用非配送农药,产生药害的,扣10分;使用违禁(限)农药的,扣10分。 |
农技中心 |
|
|
4 |
机械化播栽 |
10 |
水稻种植实施机械播栽,机械播栽率达95%。 |
水稻机械播栽面积占比95%以下的不得分;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机械播栽的须经街镇农业部门确认,报区农机部门审核批准。 |
农机所 |
|
|
5 |
废弃物 综合利用 |
20 |
水稻秸秆综合利用(5分)。 |
未经批准,私自减少水稻秸秆全量还田面积或离田面积,每减少1亩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
农机所 |
|
|
秸秆禁烧(10分)。 |
发现存在田间秸秆焚烧的行为,扣除该项分值。 |
|
||||
|
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做到田边路旁无农药包装废弃物(5分)。 |
田边路旁发现有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每发现1个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
种植业办、农技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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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农田环境 |
10 |
田埂适度留草,无杂草丛生,禁止使用灭生性除草剂,保持农田内外环境整洁。 |
使用灭生性除草剂的,扣除该项分值。 |
农技中心 |
|
|
合计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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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水稻生产评分表(家庭农场)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监管部门 |
得分 |
|
1 |
茬口安排 |
20 |
推行绿色耕作制度,实施水稻+(绿肥、稻茬秋冬菜、冬翻、休耕)生产茬口模式。 |
水稻种植未做到应种尽种的,扣10分;不按秋冬茬口计划落实的,按不规范应用面积占比扣分,最高扣10分。 |
种植业办、农技中心、农机所 |
|
|
2 |
规范用种 |
20 |
种植本区“水稻主导品种目录”内品种和农技部门建议的用种量。 |
未经备案种植本区“主导品种目录”以外的水稻品种的,扣除该项分值。 |
农技中心 |
|
|
3 |
规范用药 |
20 |
在大面积病虫防治时不私自增减使用配送农药或使用非配送农药。不使用违禁(限)农药。 |
私自增减使用配送农药或使用非配送农药,产生药害的,扣10分。使用违禁(限)农药的,扣10分。 |
农技中心 |
|
|
4 |
机械化播栽 |
20 |
水稻种植实施机械播栽,机械播栽率达95%。 |
水稻机械播栽面积占比95%以下的不得分;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机械播栽的须经街镇农业部门确认,报区农机部门审核批准。 |
农机所 |
|
|
5 |
废弃物综合利用 |
20 |
水稻秸秆综合利用(10分)。 |
未经批准,私自减少水稻秸秆全量还田面积或离田面积,每减少1亩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
种植业办、农技中心、农机所 |
|
|
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做到田边路旁没农药包装废弃物(10分)。 |
田边路旁发现有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每发现1个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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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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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绿肥种植评分表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质量标准 |
扣分标准 |
监管部门 |
得分 |
|
1 |
沟系配套 |
20 |
紫云英标准田块配套“三竖二横”田间沟,其他绿肥标准田块配套不少于“六竖二横”田间沟(若蚕豆采用套播的,标准田块配套不少于“三竖二横”田间沟)。 |
标准田块每少1条沟,扣2分。种植其他绿肥非标准田块以竖沟间距2.5米为基数,每增加0.5米扣2分。未开沟的不得分。 |
区农技中心 区农机所 |
|
|
2 |
清沟理沟 |
20 |
大部分地块(种植面积的70%)田间沟系无堵塞,田头沟连通沟渠,排水畅通。 |
存在田间沟系没清理,沟系堵塞现状,酌情扣1-10分;存在田头沟未连通沟渠情况,酌情扣1-10分。未开沟的不得分。 |
|
|
|
3 |
长势长相 |
50 |
大部分地块(种植面积的70%)田间缺苗少、分布均衡、长势旺盛,鲜重产量高。 |
①缺苗<30%,产量高,不扣分。 ②30%≤缺苗<50%,产量中等,扣1-16分。 ③50%≤缺苗比70%,产量较低,扣17-33分。 ④70%≤缺苗,产量非常低,扣34-50分。 |
|
|
|
4 |
适期播种 |
10 |
按照技术要求,国庆稻茬口10月10日前完成;晚稻茬口11月20日前完成。 |
播种日期每延后1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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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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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稻茬秋冬菜种植评分表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质量标准 |
扣分标准 |
监管部门 |
得分 |
|
1 |
沟系配套 |
15 |
标准田块配套不少于“六竖二横”田间沟;宽度小、不规整等非标准田块要求竖沟间距2-2.5米。 |
标准田块每少1条沟,扣5分;非标准田块以竖沟间距2.5米为基数,每增加0.5米扣5分。未开沟的不得分。 |
区农技中心 区农机所 |
|
|
2 |
清沟理沟 |
15 |
大部分地块(种植面积的70%)田间沟系无堵塞,田头沟连通沟渠,排水畅通。 |
存在田间沟系没清理,沟系堵塞现状,酌情扣1-5分;存在田头沟未连通沟渠情况,酌情扣1-10分。未开沟的不得分。 |
|
|
|
3 |
长势长相 |
40 |
大部分地块(种植面积的70%)田间缺苗少、分布均衡、长势旺盛,鲜重产量高。
|
①缺苗<30%,产量高,不扣分。 ②30%≤缺苗<50%,产量中等,扣1-10分。 ③50%≤缺苗<70%,产量较低,扣11-25分。 ④70%≤缺苗;产量非常低,扣26-40分。 |
|
|
|
4 |
病虫害防控 |
20 |
根肿病等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秋冬菜正常生长,不影响连续采收。 |
①根肿病等病虫害综合防控,控制较好,正常生长,不影响连续采收,不扣分。 ②根肿病等病虫害控制效果一般,一定程度影响采收,扣10分。 ③根肿病等病虫害未采取措施防控,严重影响秋冬菜生长与采收,扣20分。 |
|
|
|
5 |
适期播种 |
10 |
按照技术要求,国庆稻茬口在10月10日前完成。 |
播种日期每延后1天,扣1分。 |
|
|
|
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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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冬季耕翻评分表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质量标准 |
扣分标准 |
监管部门 |
得分 |
|
1 |
耕翻深度 |
40 |
采用铧犁或圆盘犁耕翻,耕翻深度≥15厘米。 |
耕翻深度达不到15厘米的,不得分。 |
区农机所 区农技中心 |
|
|
2 |
耕翻质量 |
30 |
田间无漏耕、重耕现象。 |
每漏耕或重耕5平方米/亩扣3分。 |
|
|
|
3 |
田间墒情 |
15 |
田头排水沟畅通,田间无积水,土壤干爽。 |
田头排水沟不通畅的扣5分;田间积水面积每超5%的扣5分。 |
|
|
|
4 |
按时耕翻 |
15 |
冬至前完成耕翻。 |
耕翻日期每延后1天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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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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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休耕评分表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质量标准 |
扣分标准 |
监管部门 |
得分 |
|
1 |
沟系配套 |
40 |
标准田块配套不少于“一竖二横”田间沟;沟系深度≥20厘米。 |
沟系不配套的不得分;沟系深度每减5厘米扣10分。 |
区农机所 区农技中心 |
|
|
2 |
清理沟系 |
40 |
要求沟系无堵塞,沟系连通、排水畅通,田间无积水、土壤干爽。 |
田头沟系不通畅的扣20分;田间积水面积每超5%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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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按时开沟 |
20 |
冬至前完成开沟。 |
开沟日期每延后1天的扣1分。 |
|
|
|
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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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