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动办】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草案)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国防、民防
- 公开主体:区国动办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3-07-14
- 发布日期:2023-07-14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防工程管理,保证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上海市民防条例》《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松江区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街镇(经开区)民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现就加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对人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立足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融入“人民向往的新城”建设,按照“战备为先、管理规范、平战结合、安全至上”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人防工程管理网络,不断提升人防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奋力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
二、目标任务
着眼高效能治理,健全和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人防工程管理网络,规范落实区、街镇两级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构筑适应超大型城市发展需求的现代人防治理体系,为建设面向长三角、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人民城市提供人防工程治理新范例。
三、完善三级网络
(一)区一级。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机制,建立人防工程“城市社会管理+人防专业监管”的工作网络。其中,人防工程的人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监督检查由区人防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综合管理由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监管。
(二)街镇一级。将人防工程平时属地管理,按照战时疏散掩蔽要求,以居村为单元划分管理网格,建立人防工程“属地监督检查+部门联合督查”的工作网络,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其中,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情况由街镇人民防空工作部门监督检查,有关问题整治由街镇行政执法及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联合督促检查。
(三)居村一级。落实人民防空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人防工程“专(兼)职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网络,并建立好台账。通过发挥居村党建引领作用,对战时疏散掩蔽居民的人防工程做好巡查,配合做好人防工程末端管理工作。
四、强化两级责任
(一)区一级
1.强化协同监管。区人防部门应加强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研究加强人防工程协同监管的具体问题,并与有关单位建立完善线索移送、行政执法等协作工作机制。对于涉及人防工程管理的重大问题,经区人防部门提出协调处理意见,报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2.强化行业监管。各相关部门应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防部门,应加强人防工程土建结构、防护设备设施等防护效能的监管,保证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区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动车停车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置监管,确保不影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使用状态。区房管部门,应加强人防工程物业管理单位监管,确保人防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在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日常管理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区城管执法部门,应联合巡查监管,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人,并督促整改,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应急管理(消防)、公安(治安)、水务(防汛)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防工程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强化考核评优。区人防部门应推动人防工程分级管理,开展使用管理等级评分公示,组织开展人防工程评先推优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将人防工程管理,纳入城市管理精细化示范区创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等,细化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确保人防工程管理落到实处。
(二)街镇一级
1.加强网格管理。各街镇应根据人防工程管理网格划分情况,组织街镇人民防空工作部门,制定辖区内人防工程监督检查计划,利用“民防工程网格化系统平台”,完成季度信息录入和数据填报,完整掌握辖区内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状况。
2.加强考核培训。各街镇应结合召开年度工作部署会、培训会等,组织居村人民防空专(兼)职工作人员、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员,开展有关业务培训,并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纳入街镇有关工作考核内容,推动人防工程管理末端落实。
3.加强联合整治。各街镇应将人防工程管理纳入城市精细化治理,纳入城市综合管理网格化工作,组织街镇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推动有关问题联合整治;配合区一级开展人防工程考核评优工作,稳步推进既有人防工程智能物联设施、标识标牌系统等新标准新技术运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街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智慧、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将人防工程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和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融合,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方式、补齐短板漏洞。要着眼防范和化解人防工程管理的风险,积极开展联合信用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提升人防工程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属地管理。各街镇要结合区域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人防工程管理的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形成人防工程管理的具体细则,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形成保障措施。各街镇牵头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和形式,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草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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