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防工程管理,保证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区国动办牵头拟制了《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人防工程,全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随着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特别是松江新城建设的推进,我区人防工程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需要从制度机制上,健全和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人防工程管理网络,不断提升人防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
二、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上海市民防条例》(1996年6月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发布,根据2018年1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4.《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松江区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17〕3号);
5.《关于加强街镇(经开区)民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民防〔2019〕24号,2019年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三、制订过程
2022年6月至10月,区国动办(原民防办)结合全市民防工程专项普查,组织开展全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检查。2023年1月至2月,区国动办(原民防办)结合普查情况,分析全区人防工程管理数据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对策。2023年3月至4月,区国动办启动文件编制,广泛收集材料。2023年4月至6月,区国动办组织街镇(经开区)人民防空工作部门,建立人防工程管理网格,试运行有关管理制度。2023年6月,区国动办结合有关法规政策和人防工程管理实际,形成文件草案,并向相关委办局和18个街镇(经开区)征求意见。2023年7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草案》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对人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立足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融入“人民向往的新城”建设,按照“战备为先、管理规范、平战结合、安全至上”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人防工程管理网络,不断提升人防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奋力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第二部分为目标任务。健全和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人防工程管理网络,规范落实区、街镇两级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第三部分为完善三级网络。区级层面,主要规范建立人防工程“城市社会管理+人防专业监管”的工作网络;街镇层面,主要规范建立人防工程“属地监督检查+部门联合督查”的工作网络;居村层面,主要规范建立人防工程“专(兼)职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网络。第四部分为强化两级责任。区级层面,主要是强化协同监管、行业监管、考核评优;街镇层面,主要是加强网格管理、考核培训、联合整治。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区、街镇两级落实要求和工作方法。
五、主要特点
(一)深化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具体举措。在《关于推进松江区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街镇(经开区)民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结合本市人防工程管理的新要求,就深化全区人民防空改革发展,推动人防工程高效能治理,提出具体意见。
(二)搭建人防工程立体多维的监管框架。将人防工程管理纳入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机制,由区级部门加强协同监管、行业监管;将人防工程管理纳入城市精细化治理,由街镇推动网格管理、联合整治;将人防工程管理纳入社区治理,由居村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配合做好末端管理。
(三)确立人防工程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在具体保障措施上,明确“将人防工程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和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着眼防范和化解人防工程管理的风险,开展联合信用监管”等管理手段,为加快人防工程管理改革提供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