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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松江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清水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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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绿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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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6-05-25
    • 发布日期:2026-05-25

    一、制定依据及目的

    1.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结合松江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 目的意义

    提升行业形象:聚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脏乱、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突出问题,推动实现“车身清、车轮清、号牌清”的“三清上路”目标,切实提升建筑垃圾文明运输作业水平和行业整体形象。

    遏制扬尘污染:通过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提质,切断施工扬尘向道路扬尘转移扩散的链条,改善城市道路环境和空气质量。

    规范运输秩序:严厉打击电子联单缺失、擅自倾倒、跨区偷运、违规消纳等违法行为,构建“出土点—运输路线—消纳点”全链条可追溯、可核查的监管体系。

    健全长效管理:通过专项治理与常态管控相结合,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二、主要内容

    1. “三道关口”治理措施

    源头清洗关:出土工地、拆房工地及消纳场所须规范配置冲洗设施,实行“一车一冲”,落实专人冲洗并记录台账,确保车辆出场前达到“三清”标准。

    车辆运输关:运输企业须健全车容管理制度,停车场配建冲洗设施,车辆须做到车况良好、密闭运输、标准荷载,严禁带泥驶入城市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

    规范作业关:全过程使用电子联单,严格按照核准路线、时间行驶,到指定消纳场所处置,确保垃圾流向可追溯。

    2.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成立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交管)、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及各街镇(经开区)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职责明确,覆盖源头工地、运输过程、末端消纳及执法查处等各环节。

    三、实施措施

    1. 强化设施配置与日常巡查

    区绿化市容局对消纳场所、运输企业停车场的冲洗设施及人员配置开展专项普查和日常抽查;分组蹲守重点出土工地、消纳场所及主要运输路段,排查车容不洁、道路污染车辆。

    2. 实施联合执法与高压震慑

    每周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联合建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问题车辆企业采取约谈、锁车、双向移送等措施,依法从严查处未密闭、沿途遗撒、污损号牌、偷乱倒等违法行为。

    3. 落实属地管理与应急清理

    各街镇、经开区落实属地责任,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劝阻、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统筹做好道路污染应急清理,降低对市容环境和市民出行的影响。

    4. 压实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责任

    建设主管部门将车辆冲洗、车容管理纳入文明施工重点内容,督促工地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未密闭、未冲洗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区域”的要求,对管控不力的工地予以重点监管。

    四、解读机关

    本《工作方案》由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干歆
        联系电话:6772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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