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松江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清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22N1012026052699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区绿化市容局
- 发文字号:沪松绿容发〔2026〕64号
- 成文日期:2026-05-25
- 发布日期:2026-05-25
关于印发《2026年松江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清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街镇(经开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制定了《2026年松江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清水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周五)下班前反馈“清水行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
联系人:干歆 电话:67722371
邮箱:sjlhsrjhwk@163.com
附件:1.2026年松江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清水行动”工作方案
2.“清水行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反馈表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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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6年松江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
“清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松江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和运输作业全链条管控水平,有效遏制车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道路污染等问题,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提质”的要求,通过专项治理与常态管控相结合,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由“带泥遗撒”向“三清上路”(车身清、车轮清、号牌清)转变,切实提升建筑垃圾文明运输作业水平和行业整体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严把“源头清洗关”,规范冲洗设施运行
聚焦扬尘源头治理,重点整治出土工地(包括拆房工地)和消纳场所冲洗设施缺失、运行不正常、冲洗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切断施工扬尘向道路扬尘转移扩散的链条。本区源头出土工地和消纳场所须规范配置足量、有效的冲洗设施设备,实行“一车一冲”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对出场车辆的冲洗,在达到“车身清、车轮清、号牌清”标准后,方可驶离施工工地和消纳场所,并做好冲洗台账记录。
(二)严把“车辆运输关”,杜绝沿途遗撒扬尘
聚焦车容车况管理,全面整治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车容污损、车身挂泥、车轮带泥、未密闭及违规改装问题。所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须健全日常保洁、定期维保等车容管理制度,停车场规范配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须做到“车况良好、油漆完整、标识清晰”。运输途中须做到“车身密闭、标准荷载、规范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撒遗漏、严禁车辆带泥驶入城市主次干道、景观道路及重点区域,避免造成路面污染。
(三)严把“规范作业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聚焦守法运营管理,严肃整治电子联单缺失、信息不实、追溯断链等不规范问题,严厉打击擅自倾倒、跨区偷运、违规消纳等违法行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全过程使用电子联单,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核准路线、时间行驶,到核准的消纳场所处置,做到建筑垃圾“出土点—运输路线—消纳点”全链条可追溯、可核查。
为确保行动落地见效,成立工作专班,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交管)、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及各街镇、经开区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部署、联合执法、督查督办、信息通报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的工作格局。
(一)区绿化市容局
开展行业部署和宣传,与运输企业签订《诚信运输承诺书》。对土方消纳场所、运输企业停车场冲洗人员和冲洗设备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普查和日常抽查;分组蹲守重点出土工地、消纳场所、以及运输主要途径路段,排查车容不洁、道路扬尘污染车辆。对问题车辆企业实行约谈、锁车、双向移送等措施,严肃问题整改。牵头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交管),每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形成高压震慑。
(二)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房管局等建设主管部门
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将车辆冲洗、车容管理纳入文明施工重点内容,督促工地完善管理制度与冲洗设施。严格落实“两不出”要求(未密闭盖平的车辆和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出入口保洁、车辆密闭冲洗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源头管控不力、多次造成道路污染的工地予重点监管督促。
(三)区公安分局(交管)
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高频通行路段、重点区域道路实施24小时动态巡查与视频巡检,及时发现处置带泥、遗撒、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采取“路面查车、溯源查企、倒查工地”联动模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同步推送违规线索至其他执法部门。
(四)城管执法部门
依法严查运输车辆未密闭、未覆盖、沿途遗撒、车容车貌严重不洁、偷乱倒建筑垃圾、未随车携带处置证件等违法行为,实现“处罚一起、警示一批、规范一片”。强化路面机动巡查与快速处置,对污染道路行为及时固定证据、责令清理、从严处罚。
(五)各街镇、经开区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工地、消纳场所、运输线路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劝阻、制止和查处“收、运、处”环节导致道路扬尘污染的行为,做好督促整改和信息上报。统筹做好道路污染应急清理,降低对市容环境和市民出行影响,构建属地常态化管控格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全面部署任务,开展宣传告知,督促企业、工地、消纳场所自查自纠,完善设施设备与管理制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5-7月):开展全覆盖巡查、高频次联合执法,从严查处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薄弱环节,实现车容车貌明显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8-9月):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清水行动”成果纳入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形成常态长效。
附件2
“清水行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反馈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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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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