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依据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加强松江区街镇戏剧沙龙队建设,夯实群众文化基础,根据《松江区“万千百”公共文化配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松江区文化团队管理和扶持办法》,结合松江区街镇戏剧沙龙队交流演出与配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意义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化公共文化配送内容,规范公共文化配送主体,面向松江区各公共文化设施单位提供丰富优质的文化交流演出产品,不断满足社区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提升市民文化素养,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二、制定过程
2021年2月,提倡文化体裁多样化,激励和鼓舞各戏剧沙龙队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精品,进一步提高松江文化品位,进行研究管理办法。2020年2月至3月初,经过广泛调研,梳理汇总历年公共文化专项资金扶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调研中旅游企业反馈意见,结合近年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小组以及产业政策绩效评价报告的意见建议,反复研究修订,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3月中旬,书面征求了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及建议,对政策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讨论稿)。后将讨论稿报送区府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区府办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扶持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目的依据、管理原则和工作机构。
第二部分“参与交流演出与配送应具备条件”:明确了推荐条件,沙龙队专业水平和人员构成。
第三部分“申报和评审流程”:明确了申报周期、申报流程、审核流程、公示流程和剧(节)目更改。
第四部分“配送补贴标准”:明确了每场次交流演出配送补贴标准和分类条件。
第五部分“沙龙队活动日常管理及配套支持”:明确了沙龙队服从管理,积极为辖区内戏剧沙龙队提供培训和排练场所等必要的条件支持和成员备案。
第六部分“奖惩”:明确了交流演出配送要符合审核标准,确保活动组织的文化内容是健康、科学、正能量的,无意识形态问题,不达标者处于惩罚。
四、新旧政策差异
本《管理办法》为新管理办法。
相关文稿:《松江区街镇戏剧沙龙队交流演出与配送管理办法(试行)》
《松江区街镇戏剧沙龙队交流演出与配送管理办法(试行)》的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