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普通高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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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1-07
- 发布日期:2025-01-07
问: 制定《松江区普通高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相关政策精神,规范松江区普通高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教育公平与民生福祉惠及每一位学生。
问: 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资助对象为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学生。资助标准为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每学期享受相应助学金。
问:学生如何申请“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资助。
答:学生或家长每学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应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根据本认定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 为落实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哪些工作机制?
答:一、资助工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二、学校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资助工作,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开展困难认定工作。三、区学生资助中心做好指导工作。四、区教育局要做好资助资金的统筹调配,并加强资金发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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