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松教办〔2026〕47号
上海风牧艺术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办学内容等事项变更申请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办学内容变更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
特此批复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