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苏州沃伦韦尔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苏州沃伦韦尔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由
当事人在松江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松江医院新建工程—物流系统”项目(项目编号:310117000250908133802-17271437)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存在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情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和《上海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63项第Ⅱ档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听证时间
2026年5月18日下午14时
四、听证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松礼路81号(上海市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216室。
五、旁听事项
1、由于场地有限,需要旁听者务必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11时30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松江区财政局报名;
2、旁听人员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入场,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左齐凡 联系电话:021-37612341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