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各居民区(筹备组)、管理站,高科公司:
为严格落实《松江区关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领导干部带队安全检查工作机制,推动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确保全街道安全工作保持平稳受控状态,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和保障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
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三、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夜间检查等形式进行。各检查组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记录员在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反馈至街道安委办。
四、检查内容
一是对分管部门、联系包保的居民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职责的履行落实情况等;二是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三是辖区内燃气、“三合一”、农民自建房、厂房仓库、人员密集场所、电瓶车、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四是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等在特殊时段开展现场、值班和守备等安全监督检查。
五、检查频次
(一)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两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安全领域检查工作。
(二)对应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或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至少开展1次安全工作集中检查,由街道安委办专门拟定检查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发现和整改隐患为目的,检查前应确定检查目标,突出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现场检查。检查要做好台账资料及信息报送。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必要时可由执法部门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通报反馈。检查结束后,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通报有关部门予以督促落实整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四)督办整改。各检查组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附件: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组名单
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3日
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组名单
序号 |
班子成员 |
联络员 |
1 |
姜 山 |
段义丽 |
2 |
陈 洁 |
柳 敬 |
3 |
许亦军 |
贺嘉琦 |
4 |
吴依佳 |
潘晓晓 |
5 |
尹萍萍 |
朱 沁 |
6 |
尹萍萍(代) |
沈佳杰 |
7 |
董桂飞 |
高 武 |
8 |
王 欢 |
王宇飞 |
9 |
徐 群 |
陆晓韵 |
10 |
徐 群(代) |
金雪芬 |
11 |
顾 斌 |
陶 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