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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松江区爱菊学校开展义务教育招生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7

沪松教办〔202444

上海园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市松江区爱菊学校开展义务教育招生的申请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校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办学内容为小学、初中学历教育;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童立贤;办学规模为9个年级,每个年级8个班级,每班30人;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5000弄18号。

你校在获得办学许可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是部门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依法依归办学,并做好相关的法人登记工作。希望你校能规范管理,开创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特此批复

 

 

202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