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生产的稳定器,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密相连,为持续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等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4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松江区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方案》(松农发〔2022〕120号),明确了5大类市级财政(含中央)保费补贴险种、8个区级财政另补险种及各险种单位保额和费率标准,该政策于2024年底到期。
为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建设与本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保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农业保险体系,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户得实惠、机构可持续,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深入开展调研,全面评估现行农业保险政策成效和存在问题,对补贴方案进行了研究修订。
二、主要特点
(一)夯实主责,凝聚合力。根据市级年度考核要求,财政部门应履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牵头主责,从发展方向、制度设计、政策制定、资金保障、宣传解读等方面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因此,新一轮补贴方案由区财政局初步拟定,在充分吸纳市级专家和基层单位相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同区农业农村委修订出台。
(二)狠抓落实,突出重点。根据中央和市级关于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政策要求,本区新一轮补贴方案中新增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及油菜种植险,通过进一步提升主粮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户收益,保障本区粮食安全。完全成本保险责任涵盖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等,保障物化、土地和人工等农业生产总成本,农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
(三)顺应需求,政策加码。为进一步提升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和收入水平,健全覆盖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同时,做强松江特色优质农产品,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对以下12个险种实行区级财政另补:优质水稻制种、水稻气象指数、生猪价格指数、花卉气象指数、蔬菜收入(收益)、农业大灾成本补偿、耕地地力指数、无人农机具综合、无人飞机综合、务农人员意外、农机人员意外、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优化标准,合理调整。对部分险种的补贴比例、保额和费率作出调整:一是对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险实行差别化补贴比例,降低除青菜以外的其他绿叶菜补贴标准,突出保供支持重点;二是对食用菌、种禽、农机具、渔船等赔付率较低的险种,适当下调费率水平;三是对奶牛、虾、部分大棚设施等保额明显低于实际生产成本的险种,适当上调保额水平;四是对费率过低造成承保机构长期亏损的养殖羊险种,适当上调费率;五是对区级另补的花卉气象指数、农机人员意外险种,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五)强化管理,服务升级。一是对资金管理进行细化规定,建立资金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二是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约束指导,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构建合理、公平、开放的定损理赔机制,切实提高保险服务能力;三是拓展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渠道,鼓励农户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保险流程,让更多农户敢投入、多得益、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