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防止灾后水生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水产养殖业生产稳定和农产品安全供应,按照《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及市农业农村委和区防汛指挥部农业防汛防台工作有关要求,并根据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应对措施,制定本技术指导方案。
灾害对水产养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位猛涨,设施受损,养殖水生动物逃逸、死亡;水温、pH下降,养殖水生动物应激,溶氧下降,容易泛塘;养殖水生动物摄食减少,抵抗力下降,养殖环境污染,病害频发等方面。
一、台风前
(一)时刻关注台风动向
每年的夏、秋季为台风多发季节,要养成每天收看天气预报的习惯,一旦有台风预报,就要时刻关注台风的活动情况,及时了解台风的走向、登陆时间、风力、雨量等情况。
(二)认真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
获得台风过境预报后,要立刻对养殖区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1.主要检查养殖水体情况,水位较高的要适当降低水位,防止降雨量过大导致池水外溢,池埂坍塌,养殖水生生物外逃;整修加固可能发生险情池埂,增高低矮池埂;对进排水的闸门和沟渠进行全面检查和彻底清理,确保其大量泄水功能;加固养殖网箱、养殖大棚和蟹池的防逃板等。
2.检查电力线路和用电设施,紧闭配电箱门,防止雨水渗入造成漏电短路;发电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汽、柴油是否备足,以备停电时使用;加固增氧机、投饵机等生产设施,可移动的生产工具全部移入室内,以防财产损失。
3.饲料、药品存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固仓库内,门窗要做好防雨水灌入的防护等工作;检查并加固室外廊棚等,以防被风吹落。
(三)高度重视台风前的水质管理工作
由于台风及其带来的暴雨会导致水温、pH、溶氧下降,而氨氮、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不断从水体底层对流到中上层,造成缺氧、浮头,乃至泛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台风前的水质管理工作。
1.收到台风预警后,密切关注养殖水体水质,有条件的可进行检测。如池水溶氧偏低,换水后加开增氧机;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如蓝绿藻水、红水、黑水、老绿水)的养殖水体,须进行严格水质调控,防止降雨导致pH明显下降引起水藻大量死亡而加重氧债,pH低于8的水体可适量泼洒生石灰。
2.因养殖生物的生存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台风来临前,重点养殖水体泼洒抗应激药物,提高养殖生物的抗应激力。
(四)科学进行投饵工作
在饲料中添加Vc、免疫多糖等进行投喂,以增强体质,提高养殖水生动物免疫能力;台风来临前1天减半投饲,增强养殖水生动物的抗应激能力。
(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尽早备好沙袋、铁铲等应急物资和增氧等急救药品,手电筒等照明设备充电待用,安排精干人员在台风来临时留守值班,并做好台风应急预案。
(六)其它注意事项
在台风来临前不进行苗种放养、拉网销售等工作,不施用较剧烈的渔药杀虫灭菌,防止在台风来临时加剧养殖水生动物的应激反应,造成大量死亡现象。
二、台风时
(一)要确保人身安全
台风期间的水产养殖管理首要工作是确保人身安全,值班人员应集中在坚固的值班室内尽量减少外出,如夜间必须外出巡查应尽量在风雨间隙两人以上结伴出行,同时需穿绝缘雨鞋,尽量远离电线,防止大风刮落电线导致触电。
(二)台风期间的饲养管理工作
台风暴雨来临后的首日,再次检测重点养殖池和水质较差的养殖池,抽检正常的养殖池,分析水环境变化趋向。由于风雨交加,风力增氧明显,养殖水体表层水一般不会缺氧,大量的降水会不断造成上下层水体对流,水质相对较为稳定,池水溶氧均匀分布,故在台风期间很少会发生泛池现象,所以在台风期间如水质没有恶化趋向,尽量不开或少开增氧设备,防止台风刮断电线、损坏设备,造成次生灾害,同时定时巡查重点养殖池和水质较差的养殖池。水质检测呈现恶化趋向,只能有针对性开启增氧设备,如情况进一步恶化,延长增氧时间,必要时全池泼洒化学增氧药物缓解症状。
期间风雨交加,养殖生物一般都会产生较大的应激反应,摄食行为明显下降,如台风过境时间1-2天,建议暂停投饲,如台风过境时间3-4天,建议按原投饲量的1/3-1/2投饲,减量投饲可以提高养殖对象的抗应激力,同时减少饲料浪费。
(三)台风期间的应急工作
台风期间发生任何险情都需立即上报,争取技术和人员的支援;电工24小时现场待命,一旦出现用电险情马上断电,并适时开启发电机;出现池埂坍塌养殖水生动物逃逸现象和库房进水等重大险情马上抢修,出现危害不大的情况则延后处置,确保人身安全。
三、台风后
(一)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抓紧修复基础设施
及时检查养殖设施,修补更换损坏的设备设施。首先要尽快修复电力、道路、水渠和房屋等基础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并恢复供电。其次要抢修损毁的池埂、拦鱼设施、进排水系统、渔业机械等。及时封堵和加固被冲毁的池埂、堤坝、进排水口等设施,防止再次溃口或者被冲毁,造成进一步损失。
(二)做好病害防控,防止疫病发生
1.无害化处理
灾后养殖水域常出现大量养殖水生动物死亡及其他杂物,要及时打捞上岸,分类处理。对于打捞的死亡养殖水生动物尽快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忌随便乱扔。无害化处理措施包括焚毁、掩埋等,其中以生石灰消毒处理后再深埋1米以上较为常用,具体可参见行业标准《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SC/T 7015-2022)。同时注意对打捞死亡养殖水生动物的工具、器皿、人员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暴发。
2.坚持巡塘,及时发现病害
灾后恢复渔业生产的时期,要坚持早晚巡塘,观察记录养殖水生动物的活动、摄食、水质变化以及天气变化等情况,做到勤观察、细分析。要加强对疫病的监测,对突发疫情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防控、早处理。
3.准确诊断,注意科学用药
灾后养殖水体生态失衡,水质不稳定,养殖水生动物处于应激状态,很容易发生各种疾病。应特别注意对疾病的准确诊断与对症下药,切忌滥用药,杜绝使用违禁药。对于容易出现的细菌性败血症、烂鳃病、肠炎病、赤皮病等传染性疾病,一般采取内服外用法防治。外用消毒一般可采用生石灰消毒水体,也可对养殖水域采用三氯异氰尿酸粉等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内服药可用三黄散等,或选择敏感抗菌药物,一般连喂3~5天。对于侵袭性寄生虫病,车轮虫病、斜管虫病可用硫酸铜硫酸亚铁粉等,中华鳋病、锚头鳋病、鲺病可用精制敌百虫粉、溴氰菊酯溶液、辛硫磷溶液等,一般需使用2次以上。
(三)加强科学管理,尽力恢复生产
1.摸清存塘量,做好苗种补充
水退后可采用拉网检查或投喂饲料等方式,对养殖区域存塘情况进行检查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相应调整养殖计划,及时补放苗种。如要实现当年上市,应遵循“稀养速成”原则,重新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效益好的品种进行养殖。存塘量少,可进行清理后,选择当年生长快、见效快的品种;存塘量较多,适当补放规格较大的苗种,以增加放养密度;对池埂全部溃决的则应排干水,经消毒剂彻底消毒后,再进行养殖。良种场、苗种场应采用并塘或转移的方式,首先保存亲本和苗种,以备来年使用。补充苗种、转塘、并塘时,要严格按照苗种转运操作规程进行,做好消毒防病工作,尽量减少损伤。
2.加强日常管理,保持良好水质
(1)及时调节pH值。暴雨来临前,可在塘基四周泼洒生石灰,调节雨水进入养殖水体后的pH值,并杀灭由雨水泾流带入养殖水体的病菌。暴雨后,适时按每亩15~20千克生石灰向养殖水体中泼洒,有效调节池水pH值。
(2)谨防发生泛塘。坚持早晚巡塘,密切注意观察养殖水生动物的摄食及活动情况。一旦出现缺氧征兆,应及时注入新水、开启增氧机或撒入增氧剂。
(3)灾后对水体要消毒。要及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清淤和消毒,杀灭随雨水、洪水带入的病原。采用化学、物理方法调节和改善水质,如定期泼洒生石灰,每10~15天一次,每次用量为每亩用生石灰10~15千克化水泼洒。采用生物或过滤方法净化水质,如在进水口设过滤池,过滤料用砂或木炭。及时换水、加水。适当延长增氧机运转时间。一般要求13:00~15:00和第二天凌晨开动增氧机,尤其下阵雨、无风、无光照的情况下要延长增氧机的开机时间。
3.科学投喂饲料,促进养殖水生动物生长
因连续降雨和洪灾后,饲料易受潮和霉变,在投喂之前,要认真检查,避免投喂变质饲料。灾后水体浑浊,水质变瘦,水体中天然饵料生物量减少,加上养殖品种受到较强的应激影响,因此要投喂优质饲料,并在饲料中定期添加VC、多糖、抗应激中草药等。坚持“四定、四看、一检查”投饵法,即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看天气、看水色、看养殖水生动物摄食、看养殖水产动物活动,检查有无残渣剩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