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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心”校长探访系列节目 摄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5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松江区“心”校长探访系列节目摄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心”校长探访系列节目摄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财政采购拨付资金  0  元,自筹资金(基金会及拍摄单位):550000.00元整

采购需求:为深入挖掘校长的教育思想与治校实践,展现“以优质办学赋能社区、温暖城市”的逻辑闭环,特别策划此访谈系列节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有视频制作经验的服务单位,组建专业团队开展策划及拍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履约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在2026年11月30日完成拍摄及制作。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1,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教育基金会(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719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可于本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2)被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需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关系证明或退休返聘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扫描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注: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7-06   15:00前(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基金会(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719室);

2、磋商地点:松江区教育局综保中心(松江区北翠路125号)4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https://www.songjiang.gov.cn/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补充事宜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采购方,采购方将主动或依据响应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基金会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719室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 3773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