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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交12号线西延伸站点周边交通配套研究》项目采购需求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06


一、项目名称

轨交12号线西延伸站点周边交通配套研究。

二、研究范围和对象

1、研究范围:上海市轨道交通12号线西延伸段沿线轨交辐射区域,交通设施配套重点聚焦以各规划站点为核心、半径300-600m的区域范围。

2、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内的公共交通非机动车停车出租车客站/临时上下客点机动车停车慢行交通组织以及道路交通组织等方面。 

三、项目要求

全面梳理轨交12号线西延伸段沿线交通交通设施和用地现状,结合规划客流和城市设计,科学预判各站点客流特征,规划布局站点周边公交枢纽场站、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出租车临时上下客点等交通配套设施,调整优化周边公交线网、慢行交通和道路交通组织,构建功能合理、层次清晰的轨道交通接驳系统,支撑沿线地区站城融合及高质量发展。

四、成果要求

项目经区级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后,最终成果需以书面及电子文档等形式呈现。最终成果涵盖文本、图纸等,具体要求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时间进度要求

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初步成果并开展意见征询,2026年1031日前形成上报成果。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长期从事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等研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由单位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用记录、关联关系以及报价书等进行综合审核,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需依据研究进度安排和采购方要求,向采购方进行汇报。

3、中标单位应与采购方协同配合,参加采购方召开的各类协调会。

4、采用评审和成果上报的方式进行验收,在此过程中,中标单位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费用及其他相关咨询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付款方式:

1)合同价格以中标价为准,报价不得超过 40万(人民币)。

2)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完成中期成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并完成专家评审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报送接收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委员会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57744510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