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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纪实 | 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新一波生育高峰也已到来,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条件等话题受到大众关注。区人大代表马红英在今年区“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松江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的建议》,她希望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记者从区卫健委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我区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哺乳室23个,在建哺乳室1个,计划年内新建哺乳室5个。全区五类场所(机关、学校、商场、企业、银行)92家单位,共有31家场所设置母婴室42个,总面积672.89平方米。其中广富林街道办事处母婴室达20平方米,且设备齐全、专人管理;调查的35家企业,11家设置了母婴室,共18个,上海鹰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母婴室面积达60平方米,设施符合标准。欢乐谷和中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母婴设施建设作为我区典型经验上报至国家卫健委。


记者日前实地走访了中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婴设施点,这儿的哺乳室面积13.96平方米,铺有防滑地板,内设2个椅位,可同时让两位妈妈哺乳,并配备了2个换尿布台。小屋内有电视机播放宣教片,设有冰箱和微波炉,有一张婴儿床。哺乳室有专门人员管理。“带婴儿出门,免不了要喂奶。有了这个哺乳室方便多了。”刚出月子的张晨宇告诉记者,“商场、公园里这类设施就比较少了。”

母婴








据悉,有关部门将在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公共服务场所,包括交通枢纽、医院、文体活动场馆等,建设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哺乳休息座椅、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等基本设施。对于新建或扩建的医疗单位、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严格对标执行,建立符合标准的母婴设施。已经建成的公共场所,因地制宜的配备母婴设施,整合资源,利用现有的多功能室、“妈咪小屋”等资源,统一标准配置,一室两用,使资源利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