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33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应急局

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大龄劳动者报考、复审特种作业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根据《特种作业目录》规定,主要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符合报考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由考核发证机关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在应急管理部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需要复审的,在期满前60日内,参加不少于8个学时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二、办理经过

针对建议中“现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文件对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等工种的报考年龄上限(通常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未随延迟退休政策动态调整,导致部分未达退休年龄但超报考年限的劳动者无法取得或更新操作证”的问题,实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所指法定退休年龄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执行,职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相应条件即可报考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区应急局已于9月5日主动联系代表释明报考年龄相关事项,与代表达成一致。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