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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区纳编书记享受事业待遇退休问题的建议

内容:
    2014年,市委发布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1+6”文件,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做好本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使用事业编制及相关人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15〕61号)。根据文件,男性不满59周岁、女性不满54周岁,连续任满两届(6年)的居民区书记,通过考核可以纳入事业编制,退休时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秀的居民区书记很大的肯定和激励。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基层建设的关键人物之一是作为居民区“带头人、当家人、领路人”的居民区书记,居民区书记主动带领队伍走进居民的生活,帮助居民解决各种困难,让居民感受到了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居民也越来越支持社区工作,愿意积极参与进来。
    但是,在落实居民区书记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的实际操作中却遇到了难题。在办理纳编书记退休时,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是,入编不满五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办理事业身份退休,只能按照企业职工身份办理退休。这使得为社区工作奉献了大半生,本以为能享受市委、区委政策红利,以事业待遇退休的居民区书记,产生了极大的心理落差。这些居民区书记认为,在享受事业退休待遇这一问题上,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1+6”文件精神未能真正得到全面彻底的落实。
    为解决这一矛盾问题,有以下建议:
    一是,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可以特事特办,让居民区纳编书记这一类特殊人员按事业待遇退休;
    或者是,区人社局和区民政局特事特办,延迟纳编不满5年的居民区书记的退休时间,让他们可以在纳编满5年时正式退休,以达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事业必须纳编满五年才能享受事业退休待遇的要求。
    此外,在浦南等经济相对落后地区,部分居民区纳编书记在社会保险规范之前缴纳的基本上都是农村养老保险,因此造成部分居民区纳编书记在退休时的社会保险缴纳不足15年。因此,也希望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能够对遇到此类问题的居民区纳编书记开通绿色通道,让长期在社区工作亲力亲为、兢兢业业工作的居民区书记能在退休之后有一份更好的保障。





答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01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办理结果:正在解决
俞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区纳编书记享受事业待遇退休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市委发布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1+6”文件,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做好本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使用事业编制及相关人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人社〔2015〕61号)。根据文件,符合条件的居民区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但是,在落实居民区书记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的实际操作中却遇到了难题,根据松江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入编不满五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办理事业身份退休,只能按照企业职工身份办理退休。
   收到建议后,松江区政府对全区的居民区书记情况进行了摸底。据统计,涉及(包括将要涉及)纳入事业编制不满5年退休政策的共有14名居民区书记,其中已退休4人,在职10人。由于养老金的管理权限在市人社局,我区就居民区书记的退休待遇问题向市人社局事业处和养老处反映。市人社局答复如下:纳入事业编制的居民区书记属于按事业身份人员退休,因相关配套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其退休待遇计发目前按企业退休水平预发。待新政策出台,将重新核定养老金并补发,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
   松江区政府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一是会同区委组织部于3月2日召开居民区书记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宣传相关政策;二是督促区信访办做好已退休居民区书记的解释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松江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