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名参加资格考试为什么要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已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信息,是否还需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答:(1)全国平台信息是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最主要的数据来源和依据。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法审核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因而无法完成报名。
(2)会计人员信息原先是由各省自建系统(以下简称省级平台)进行采集管理和存储,各省级平台各不相同。为了切实提高会计人员服务管理效能,全国平台统一了信息采集要求。全国平台接收了各省级平台原有数据,经整理,可显示部分数据。因此,已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信息的报考人员,仍需登录全国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信息采集。
(3)如果报考人员已在外省省级平台采集过信息,但目前在本市工作的,登录全国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本市属地财政部门审核,即可将人员信息转入本市,并在本市报考。
问:如何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或补充采集?
答:新用户在全国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的准备工作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可进入到信息采集页面。(如何完成全国平台“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等准备工作,详见【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一)】)
中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流程如图。
中级资格报考人员采集时,采集范围选择“(一)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并在工作经历中勾选有会计工作经历。具体操作可查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操作指引(中级)》。
问:完成全国平台信息采集是否有时限要求?
答: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或补充采集是一项常规业务,无特定时限要求,根据所办理的会计业务要求提前完成采集即可。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否则将无法报名。由于信息采集工作量较大,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2025年6月30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并提交审核,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问:中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中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交本人证件照片、教育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在本市暂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本市户籍或居住地证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还需提交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具体材料可查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操作指引(中级)》(附件)。上传的材料电子件以原件扫描(复印件电子扫描无效),支持jpg、png格式,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如涉及多张证明需合并为一个图片。
问:2024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2025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上述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将会计人员信息调入上海市,经数据比对审验符合本考区2025年度报考资格的,方可在上海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人员2025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问: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其与双学位有何不同?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年限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双学位”有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等学位授予形式,一般是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仍为大学本科。因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问: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今年的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最晚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毕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由于全日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故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符合相应级别年限要求的,不能报考今年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时学历为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前已从事会计工作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但其以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在校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或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如何申请免试《财务管理》?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的规定,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或会计博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会计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考《财务管理》科目。相关报考要求和程序如下:
(1)免考条件: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取得会计学专业学术学位或取得境外会计专业学位的报考人员不符合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条件。
(2)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专业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申请流程:具有会计专业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6月25日前在全国平台在线提交免试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问:本市财政部门是否认可其他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
答: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报考人员在其他省市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全国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进行补充登记。也可在全国平台选择原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他省市完成信息采集,并确认已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齐全后,再调入上海市。
问:如何报考中级资格?中级资格报考流程如何?
答:上海考区中级资格报考采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全国平台自动比对报名条件+人工审核继续教育情况”的方式。具体报考流程如图:
报考人员在全国平台登录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到考试报名页面,或者通过“服务大厅—考试服务”进入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查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操作指引(中级)》
问: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何要求?外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有何要求?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财政部《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1号)的规定,符合报名条件,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在本市合法工作和居留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具备上海考区报名条件的,可在本市报名并在本市参加考试。
问:驻沪部队现役军人能否在上海考区报考?
答:驻沪部队现役军人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不得使用军官证报名。报名信息中的“工作单位”栏中填写现服役驻沪单位,否则将视为一般报考人员。相关报考要求和程序如下:
(1)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报考流程:符合报名条件的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在全国平台登录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到考试报名页面,或者通过“服务大厅—考试服务”进入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