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周边单位、居民了解“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方案公示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程名称: 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选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东至06-07地块,南至长兴路,西侧为现有洞泾镇社卫生服务中心,北侧为规划河道
建设用地范围: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东至06-07地块,南至长兴路,西侧为现有洞泾镇社卫生服务中心,北侧为规划河道
总建筑面积:19621.37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社区医疗卫生用地
建筑工程性质:医疗用房
建筑容积率:1.5
绿地率:35.0 %
建筑高度最高点:34.5米
现因松江区洞泾镇SJS3-00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6街坊局部调整原因,变更如下:
1.原用地北侧公共通道改为东侧设置;
2.卫生服务综合楼高层部分东南角6层、7层局部取消;
3.原2号单体名称调整为辅助门诊楼;
4、场地标高由3.900改为4.600。
二、公示时间
2026年 9月 23日至2026年10月02日
三、意见反馈途径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 2026年10 月09日
意见反馈途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项目情况可咨询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
(1)联系人:许听 联系电话:13341953327
(2)意见反馈方式:
①信函:收件人: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监督科
通讯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2号楼
②电话:联系人:法规监督科董老师 联系电话:67740046
行政服务科许老师 联系方式:67740184
电话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
③邮箱:sjghzyj@163.com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