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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松江区泗泾镇SJSB0003单元03-05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意见的反馈公告
关于泗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松江区泗泾镇SJSB0003单元03-05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意见的反馈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12 阅读次数:

 

泗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松江区泗泾镇SJSB0003单元03-05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设计方案于2026116日至21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居民意见,经汇总公众反馈意见及答复如下:

关于对北侧小区日照影响: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三条,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朝向为南北向的,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本项目拟建洋房与北侧现有住宅间距符合管理技术规定。依据沪规划资源建【2021437号《上海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当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拟建建筑与周边建筑的间距大于等于《技术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六条规定的建筑间距的,无需进行日照分析。

关于产品结构和美观问题:经核,建筑高度和建筑间距符合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产品设置和形态布置由建设单位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进行选择。

关于与相邻地块高差问题:后续将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地块高差衔接,处理好地块相邻关系。

关于彭州路及宜宾路紧急消防出入口设置问题:项目已考虑周边道路情况,该区域设置紧急消防出入口满足规范要求,后期相关图纸均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关于保障房设置问题:保障房设置已满足房管部门相关意见。

关于已建小区对拟建小区光污染问题:将要求建设单位列入销售不利因素。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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