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民互动/网上公示
2025-2027三年土地储备计划及出让计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2027三年土地储备计划及出让计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4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5-2027三年土地储备计划及出让计划编制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8816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相关材料至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2号楼120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2027三年土地储备计划及出让计划编制采购

2、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4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2025-2027三年土地储备计划及出让计划编制,主要包括(1)各类上位规划和土地利用情况梳理;(2)历年土地储备计划实施评估;(3)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条件分析;(4)土地储备计划方案编制,包含2025年度计划和2025-2027三年滚动计划,对储备计划的规模、空间布局、结构、时序做出重点安排和统筹考虑;(5)根据编制成果要求,完成土地储备计划文本、附表、附图、GIS数据库等成果。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公司等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资质、资金、业绩经验等均不得共享(分支机构除外);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企业采购及面向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8816:00时前,报价人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分别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采购单位,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2号楼120室,联系电话:67742036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及计费过程;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公司介绍;

5、上年度财务报表、最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2号楼120

联系方式:677420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