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6)、曙光村乡村单元(SJMGJY07)实施深化已形成初步方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相关成果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止
现场公示:松江区泖港镇曹家浜村村民委员会、松江区泖港镇曙光村村民委员会
网上公示:松江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songjiang.gov.cn)
联系人:杨晔(电话:021-57863869)
意见收集邮箱:mgzdzb1@163.com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的乡村振兴战略,泖港镇积极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安置工作。结合曹家浜村、曙光村一期集中居住实施情况,目前泖港镇拟实施曹家浜村、曙光村农民集中居住二期。根据曹家浜村、曙光村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见附件),拟对曹家浜村、曙光村二期规划安置地块进行地块切割。以满足二期农村宅基地安置需求。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别为:曹家浜村,面积为3.17平方公里。曙光村,面积为4.48平方公里。
三、核心内容
1、曹家浜村农民集中居住点地块切割
原郊野单元曹家浜(SJMGJY06)乡村单元集中居住区范围内的01-02、01-04、01-05、01-07、01-08、01-10地块,对地块边界进行优化拆分,地块总面积及位置不变。
将原01-02地块拆分为:01-02-1、01-02-2、01-02-3、01-02-4地块。
将原01-04地块拆分为:01-04-1、01-04-2地块。
将原01-05地块拆分为:01-05-1、01-05-2、01-05-3地块。
将原01-07地块拆分为:01-07-1、01-07-2地块。
将原01-08地块拆分为:01-08-1、01-08-2地块。
将原01-10地块拆分为:01-10-1、01-10-2地块。
2、曙光村农民集中居住点地块切割
原郊野单元曙光村(SJMGJY07)乡村单元集中居住区范围内的01-02、01-04、01-08、01-09、01-17、01-19地块,对地块边界进行优化拆分,地块总面积及位置不变。
将原01-02地块拆分为:拆分为01-02-1、01-02-2、01-02-3、01-02-4地块;
将原01-04地块拆分为:拆分为01-04-1、01-04-2、01-04-3、01-04-4、01-04-5、01-04-6地块;
将原01-08地块拆分为:拆分为1-08-1、01-08-2、01-08-3、01-08-4、01-08-5地块;
将原01-09地块拆分为:拆分为01-09-1、01-09-2、01-09-3、01-09-4地块;
将原01-17地块拆分为:拆分为01-17-1、01-17-2、01-17-3、01-17-4、01-17-5地块;
将原01-19地块拆分为:拆分为01-19-1、01-19-2、01-19-3;
附图: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6)图则(原规划)、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6)图则(实施深化后)、曙光村乡村单元(SJMGJY07)图则(原规划)、曙光村乡村单元(SJMGJY07)图则(实施深化后)
附件:曹家村、曙光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