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相关部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6】号)要求,结合上海赛区赛事情况与特色,现就织开展“创客上海2026”暨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上海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称“上海区域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本届大赛以“新质驱动,沪创未来”为主题,旨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
三、赛程安排 2026年4月—9月
(一)启动仪式
正式启动上海赛区各项赛事。“上海市企业服务云”网站首页(www.ssme.sh.gov.cn)同步开通注册报名通道。
计划时间:4月底
(二)预赛(海选)
参赛项目在线上由专业评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项目评审,即预赛(海选)。
计划时间:7月中旬
(三)复赛
入选复赛的项目,按照所属行业领域分组进行线下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
计划时间:8月上旬
(四)决赛
对于入围上海决赛的参赛者,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和决赛,并举办上海赛区总决赛颁奖仪式。赛后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进入全国企业组(500强)、全国创业组(300强),角逐全国企业组(50强)、全国创业组(10强)。
计划时间:9月上旬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参赛项目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两类。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工商注册日 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 (含)之前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 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3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创客上海2026”大赛企业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 名,T0P20 颁发证书和奖杯;创业组设一等奖1 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T0P10颁发证书和奖杯。
大赛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元宇宙)、新能源及绿色低碳、时尚消费(智能终端)等8大赛道组织各区(园区)结合产业特点设立复赛点。结合各复赛点参赛项目数、获奖项目数、赛事组织、赛后培育、宣传推广等情况,评选表彰最佳组织机构8名,优秀组织机构若干
六、支持和培育措施
1.评选奖励。上海赛区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和创客,给予赛事奖金支持;相关优胜企业推荐角逐全国总决赛,并推荐参评本市其他相关评选活动。
2.融资支持。面向参赛企业推出专属金融产品服务包,开展参赛企业与知名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的投融资对接活动,参赛企业优先推荐参加“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和“专精特新专板”挂牌。
3.赋能培育。聚焦参赛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法律风险防范、人才引育、知识产权、孵化落地、成果转化等培训服务;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上海市高成长企业榜单”、“品牌价值榜”评选。
4.宣传推介。获奖项目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优先展览展示和服务推介,优先推荐解放、上观等主流新闻媒体专题报道支持相关项目落地产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获享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
5.融通对接。优先推荐参赛项目参与央企对接、高成长及行业龙头企业游学、标杆车间参访、产学研合作等,促进与大企业合作,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推荐参赛项目参加各类国家性、综合性展会参展。
七、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优秀项目参赛,做好赛事组织保障
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牵头主办复赛,向本区内街镇、园区楼宇、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赛事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扩大赛事影响力,广泛发动结合点对点邀约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等报名参赛;做好赛事推广、复赛指导和参赛辅导等组织支持工作。
(二)加强获奖项目跟踪扶持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获奖项目的跟踪,协调提供相应的融资对接、产业对接、培训辅导等赛后培育服务。
八、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办 王琳 23119353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肖昕暐 64225339
区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中心 陈鹏宇 3773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