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101177630220998):
你单位未参加2024、2025连续两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符合《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情形。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沪松民社听告字〔2026〕第2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等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你单位认为相关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宜公开进行听证的,应当在要求举行听证时一并提出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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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磊 电话:021-37736972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