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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松江区九里亭街道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变更登记决定书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松江区九里亭街道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变更登记决定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12
阅读次数:
次
沪松民社登[2026]
0029
号
上海松江区九里亭街道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6年2月1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涞寅路658弄39号302室变更为滨亭路355弄2号504室。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2026年02月12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松江区 民政局
2026年02月12日
印发
附件:
沪松民社登[2026]0029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松江区九里亭街道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变更登记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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